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526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5月26日12时左右,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运砖五征牌运输车辆(辽C67212),在海城市同胜时代广场B区1号楼前卸砖过程中,倒车时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司机亲属向我局电话报案。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我局立即召集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同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和车辆情况
1、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座落在海城市八里镇营城子村,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张宁。该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8,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3日。经营范围:非烧结粉煤灰砖、混凝土砌块砖、道板砖、护坡砖、广场砖、尾矿砖、建筑板材、混凝土制品制造、木土工程建筑。
2、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
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座落在海城市腾鳌镇新城路3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长海。注册资本:655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6月25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暂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暂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铝塑门窗制作;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事故车辆情况
事故车辆车牌照号:辽C67212(黄牌),登记人姓名:李天阳,实际车主尚久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无工商《营业执照》。
4、工程及相关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情况
(1)、海城市同胜时代广场B区1号楼由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经理曲宏。2017年4月30日该公司土建施工队长白兴左与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其中:第三条规定:货物送交地点及时间:甲方卫士广场施工现场。第四条规定:货物运输、装卸、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2)、事故车辆使用情况
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有14台运砖车辆,由厂长王国涛负责调配,每天排队向各施工工地运送砖。每月由车主到公司结算运费。事故当天车主(司机)从兴顺公司孙芳开票送往海城市同胜时代广场B区1号楼,由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刘立家签收,并指定卸砖地点卸砖。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
2017年5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拉砖车司机尚久武与装卸工金世宝(死者,男,39岁。黑龙江省孙吴县红旗乡建设村人),从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八里镇营城子村)将一车砖运往海城市同胜时代广场B区1号楼(鞍山市八建承建的建筑施工工地)前卸砖,卸砖过程中,司机尚久武倒车时将装卸工金世宝挤压车下。金世宝当时头部出血,意识不清,但还有呼吸。尚久武拨打120急救电话,十余分钟后,海城市正骨医院的急救车赶到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对金世宝进行现场抢救,大概抢救了十六七分钟,确认金世宝已经死亡。随后被送到正骨医院太平间停放。
三、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性质及经济损失
(一)直接原因
司机尚久武在卸砖过程中倒车时,对车后方瞭望不够,导致站在车后方的金世宝被车辆挤压致死。是导致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一、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未对司机及装卸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致使安全意识淡薄,未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导致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二、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同胜时代广场项目部未安排安全监管人员对卸砖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9万元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尚久武,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拉砖车司机,负责***送砖到指定地点。在卸砖过程中倒车时,对车后方瞭望不够,导致站在车后方的金世宝被车辆挤压致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金世宝,负责装卸工作,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倒车时造成挤压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该人已死亡,责任不予追究。
3、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未对本公司的拉砖司机和装卸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此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4、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同胜时代广场项目部项目经理曲宏,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在卸砖过程中未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管而发生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对同胜时代广场项目部项目经理曲宏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在职职工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
2、海城市兴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3、鞍山市第八建筑有限公司要加强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海城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