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方汇源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开采12万吨钾长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方汇源矿产品有限公司已将开展年开采12万吨钾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大家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此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大家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开采12万吨钾长石项目;
(2)建设地点:矿区位于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城西北30km,哈达碑镇西北9km处,行政区划隶属岫岩县哈达碑镇马家店村、李大堡村和双块石村管辖。
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23°04′12.30″~123°05′37.07″;
北纬40°22′10.21″~40°23′36.16″。
矿区至岫水公路直线距离约6km,至哈达碑镇有乡间公路和省级公路相连,交通较方便。
项目总投资1660万元,新增用地157.0亩。本项目所开采矿区的(332)+(333)类钾长石矿资源量118.8万吨,设计利用储量97.83万吨;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年开采钾长石矿石12万吨,服务期8.2年。其中地下方式开采钾长石矿石5万吨,露天方式开采钾长石矿石6万吨。一采区采用地下开采、平硐开拓方式,二采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建工人休息室、空压机房等总计220平方米;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声、废水、振动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其中以粉尘和噪声为主,同时还有职工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1)粉尘: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在表层土剥离、钻孔、爆破、装卸、及运输等处均可能产生扬尘和粉尘,可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在钻孔、爆破、铲装和运输过程中均可能发生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A、本项目采取带有粉尘收集装置的钻机,钻孔时进行洒水,故基本不会产生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B、爆破粉尘,单排孔或多排孔微差爆破,粉尘产尘量较少。C、道路运输扬尘,散状物料密闭存放、运输车辆限速并加盖篷布、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矿山已备有洒水车,建议在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每天往采场作业面、运输道路上洒水数次,以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②矿石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A、对场内、场外道路配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对场外道路要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积灰。B、加强矿石运输车辆管理,不超载超速行驶,装车时矿石应装牢固,表面洒水,并加盖蓬布,防止物料飞扬、抛洒污染环境。C、在矿石运输过往路段两端设置限速标志,通过村庄时限速行使在20km/h以下,定期对矿区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采取上述措施后,道路运输扬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③机动车尾气建议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A、加强管理,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测,对滑落到道路上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对损坏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提高运输效率。B、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x、CO、HC等气体污染物的排放量。
(2)噪声:生产过程中的凿岩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和车辆工作时产生噪声,其声级一般在80-105dB(A)之间,评价提出如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如风机进出口和空压机风口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风机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②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如密闭的隔声罩),加强噪声源周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
③凿岩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④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矿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⑤爆破工序会产生振动和噪声,应尽可能减少最大一段的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使振波产生一定相位差,令其互相干扰,以减少振动强度。
(3)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主要为湿式钻孔用水,矿石运输道路、采区洒水降尘用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蓄水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本工程在运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地表覆盖土、生活垃圾及旱厕粪便等。
①地表覆盖土,矿山修路及工业场地可以部分覆盖层,其余排齐至临时排土场,带矿山开采完毕后将土回填至采区进行土地复垦。
②生活垃圾设固定垃圾收集箱,定期运往荥阳市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只要建设方及时收集,注意存放、保管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③旱厕粪便定期清理外运肥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只要建设方及时收集,注意存放、保管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生态防治措施:矿山开采完毕后,按照水保方案对露天采坑进行覆土恢复植被,对场地清理整治,植树造林,恢复植被。通过闭矿期生态恢复方案的实施,项目区破坏的植被可得到恢复补偿,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综合分析,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项目在按本评价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完善后,符合项目的建设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4.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项目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方汇源矿产品有限公司
(2)公众参与接待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哈达碑镇双块石村岫岩满族自治县方汇源矿产品有限公司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联系人:丛总
电话:138****5921
(3)评价单位名称: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53号
联系电话:139****5746
电子邮箱:zeh321815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