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规划局四项重点促城乡统筹科学发展
城乡规划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重点,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围绕城乡发展,创新规划理念。建立完善的科学规划编制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遵循“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引导先行”的原则,积极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科学编制城乡统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步伐,建立一个科学详细、协调衔接、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为城乡经济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二是严格规划审批,建立完善的规划审批机制。规划局在审批工作中,坚持“五步走”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环节。即: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用规划引导完善城市功能,服务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精心搞好城市设计,搞好我市城区重要节点、重点区域、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搞好城市夜景亮化设计,完成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以及我市排涝规划、管线规划等。
四是做好优质服务,全方位做好重点工程、招商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测绘、放线、规划方案设计等技术服务,开展定期服务、专项服务活动,做到服务及时主动。做好现场服务、一线服务,决不因服务不到位而影响相关工程进度和招商引资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