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报修管理流程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报修管理流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铁东区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报修管理流程
为确保铁东区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明确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科学高效的报修维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共用部位包括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建筑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屋面防水等。
共用设施包括共用的供水(消防)、下水、供暖、供电、燃气、通讯等管线线路及其附属的井具、箱变等设施,楼宇门、感应灯等。
二、报修流程
区住建局作为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报修的总协调部门,办事处和社区要建立报修记录和档案。按照房产管理主体将住宅楼划分为五大类,即市政房产楼、三供一业房产楼(原鞍钢、三冶、矿山等)、企业自管楼、弃管楼和物业小区,具体划分各类问题报修流程如下:
1.住宅共用部位维修。社区核实情况后报办事处城建科,由城建科协调督促房产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大修项目由社区组织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市政房产楼由区房产管修处负责维修,房产管修处电话2209078或联系所属房管所;三供一业房产楼由供热集团负责维修,供热集团房产客服电话6728110;企业自管楼由所属房产企业负责维修;弃管楼由社区组织居民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弃管小区由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2.供水(包含消防)设施维修。社区核实情况后报办事处城建科,由城建科报水务集团负责维修,水务集团客服电话2212110;弃管楼供水设施未移交水务集团管理的,局部维修由区住建局委托区房产管修处负责维修,管线大修改造由区住建局委托水务集团实施,后续移交水务集团长期管理,区住建局联系电话2699740。
3.房产下水设施维修。社区核实情况后报办事处城建科,由城建科报房产管理单位维修。市政房产楼由区房产管修处负责维修,房产管修处联系电话2209078或联系所属房管所;三供一业房产楼由供热集团负责维修,供热集团房产客服电话6728110;企业自管楼由所属房产企业负责维修;弃管楼由区住建局委托区房产管修处负责维修,区住建局联系电话2699740;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弃管小区由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4.供暖设施维修。社区核实情况后报办事处城建科,由城建科报供热集团负责维修,供热集团供热客服电话95105198。
5.供电设施维修。社区确认情况后报办事处城建科,由街道办事处城建科报供电公司负责维修,供电公司客服电话:95598。
6.燃气设施维修。社区确认情况后报办事处城建科,由城建科报燃气集团负责维修,燃气集团客服电话:2255777。
7.通讯设施维修。社区确认情况后报办事处城建科,由城建科报所属通讯产权单位负责维修。移动:10086或5543889、联通:10010、电信:10000、北方广电:96195。
8.楼宇门、感应灯维修。由社区协调组织居民进行自主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