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石质地名标志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设置石质地名标志的请示》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在我区设立“烈士山公园”、“静湖公园”石质地名标志。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此复。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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