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台安
近年来,台安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创新机制,增进措施,不断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获得了首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辽宁省法治文化基地。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责任机制。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台安县结合普法工作,制定了《台安县2011—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和政协有效监督、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协调、县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出台了《台安县政府工作规则》、《台安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台安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在全县执法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行“阳光工程”,把执法依据、内容、程序、期限及收费标准、承办机构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使依法行政得到有效落实,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对重大项目、城市建设、供热供水等涉及民生民利的问题实行讨论听证制度,保证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权威性。
强化司法监督,司法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活动方案》等文件,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县法院印制了《法官廉政教育读本》、《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等,深入推进诉讼调解、涉诉信访等重点难点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规范了执法行为。县检察院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连续多年达100%,实现了超期羁押零纪录、监管零事故的目标。县公安局作出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18项承诺,连续多年实现命案全破。
加大宣传力度,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法治台安建设活动,更新了八角台公园、各镇场街道等处的法治文化长廊,提高《法治台安报》办报质量,为法治县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民主法治镇场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县民主法治镇场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92%。将桑林镇大岗村、桓洞镇三岔子村作为民主法治村建设典型,建设了法治文化长廊,更新了法治宣传栏,定期通过广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村民们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
发挥调解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行政执法和基层矛盾调解“双防线”工程基础,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和化解,调整充实了67名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在全县17个基层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接待工作站,构建起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14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纠纷1836起,调处率达100%。全程衔接刑释解教人员70人,全部落实安置,衔接率达100%,无重新犯罪。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手机网络数字化实时监控系统、语音识别系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控,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