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工商局强监管提效能促发展
年初以来,县工商局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高标准布局,高站位谋划,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在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中,该局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便民服务五举措”,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年新发展企业38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0.5%,从业人员185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6.4%;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0.2%,从业人员312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9.7%。各类市场主体已发展到14860户,注册资本(金)772461.3万元。其中内资企业2457户(含私营公司),注册资本586103.7万元;个体工商户11690户,注册资金101136.4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565户,资金74492.1万元。
扎实开展商标帮扶工作。该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户外宣传。借助《台安县报》平台,对新《商标法》进行了为期3周的宣传。实施商标战略,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争创鞍山市著名商标、辽宁省著名商标。截至目前,新申请注册商标21件,商标转让3件,商标变更2件,商标续展1件。2014年,已将台安县英达禽羽有限公司申报为辽宁省著名商标,将辽宁好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和鞍山市奥鞍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审批为鞍山市著名商标,将辽宁鑫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着力培育为鞍山市著名商标。有针对性地将商标战略延伸向农村,截至目前,帮助注册农产品商标12件。
强力提升12315维权质量。该局在全县建立消费者维权服务站30个,覆盖全县各镇场街道。12315指挥中心全年共受理各类诉求信息327件。其中,申诉3件,全部办结;举报7件,全部办结,消费者满意率100%。
开展合同监管服务工作。该局共检查、审查合同190份,帮助调节合同纠纷4次,调解金额2.7万元,指导鉴定农业订单合同450余份。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促进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严格按照动产抵押登记程序,全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份,为企业融资2***9万元,注销登记1份。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该局组织学习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五个办法”的通知,下达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的通知》等,下发了《企业信息公示告知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告知单》15000余份,解答企业及个体户咨询 950余次。截至目前,全县已办理企业年报558户。
大力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将“红盾护农保春耕”作为全局工作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开展地毯式农资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工商局,对全县300余户化肥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检了40个批次的化肥,对销售不合格化肥经营者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