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到运管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调研
2016年1月19日,鞍山市交通委副主任苏晓峰率委法规处处长高岚、副处长王坤耀来我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调研,市处工会主席李志峰、市处综法科参加了此次调研。
市处李志峰主席从道路运输行业基本情况、法制建设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源头处罚工作、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以及对市交通委法制工作意见和建议六个方面,对鞍山运管处近几年依法行政工作做了详尽汇报。
市交通委苏主任听取汇报后对市运管处依法行政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并且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苏主任对市处今后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2.加强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学习,使执法行为合理合法;
3.随时关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做到及时落实;
4.市级运管机构要向县级运管机构及时传达相关法律法规;
5.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6.加强对县级运管机构的培训、指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纠正;
7.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管、考核,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及各类案卷管理,并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做到与时俱进;
9.明确源头执法的界限,落实开展;
10.做好2016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双公示”;
11.对市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工作不利的要废止,缺少的要建立,不健全的要完善,执行不力的要采取措施执行好。
苏主任提出,2016年要将执法权责明确好,执法人员管理好,自由裁量行为规范好,在现有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锦上添花,使行政执法工作更进一步。
市交通委高岚处长对苏主任的建议做了三点补充:
1.依据《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程序;
2.在源头处罚方面,加强处罚案卷制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3.加强制度建设,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制定相关法规,形成制度保障。
此次调研,使我处对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为2016年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