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林业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为贯彻落实12月18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鞍安委〔2015〕14号)文件要求,鞍山市林业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定期对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是制定《鞍山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防范预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森林公安局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险情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在隐患排查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信息员要认真审核上报的事故信息,确保事故信息来源客观真实,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