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召开大气污染源排查与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
9月30日,海城市召开大气污染源排查与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市委常委杨润松,环保局、统计局、卫计局相关部门领导及各镇区环保工作负责人、相关企业领导参加会议。
杨润松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由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各种污染物大量排放,造成大气污染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增多,防治难度也很大。为彻底改变这一状况,满足群众对于生态环境的强烈诉求,海城市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他要求全市各开发园区、镇区、相关市直部门、工业企业、三产行业及各类排污单位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主任、各镇区镇长(主任)、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保质保量地开展排查和数据整理工作;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协调一致,密切配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如实填报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在秸秆禁烧防控工作方面,要落实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把秸秆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出现问题严肃追责;要落实项目。农经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农机局要做好配合,各镇区、街道要从源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签订好“一书两合同”,搭建服务平台,规范秸秆处置行为,努力培育一批消纳秸秆的企业,使秸秆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农机部门要把秋翻指标安排在机场、高速公路、高铁、铁路和国省干道两侧的秸秆禁烧区;督导到位。市督考办要会同环保部门全面做好督导和检查工作,督导各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宣传、落实责任、落实追责、核实火点、上报资料、“一书两合同”签订和综合利用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鞍山市污染源普查办技术顾问、高级工程师任玉兰就大气污染源排查和排放清单编制和填报为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