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档案局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17年8月31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29号)和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助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档案局全体同志就2017年在全省开展档案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为契机,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推动振兴发展为核心,全省档案部门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我省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塑造良好的辽宁新形象,助推辽宁老工业基地重振雄风。
二、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部署,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营商环境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整治、查处措施更加有效,营商环境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结合局(馆)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将工作部署情况及《2017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送市营商办。
(二)自查整改。局(馆)审批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认真对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围绕本单位确定的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对营商环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自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制定整改目标和措施,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整改落实并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四)加大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