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就推出公积金贷款购房零首付政策进行工作会商
2015年10月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推出公积金贷款购房零首付政策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工作会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落实省政府督察组来鞍督查反馈意见中,借鉴省内抚顺、丹东、辽阳等市的经验和做法,在对我市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论证研究基础上,就加快鞍山公积金投放,推出公积金贷款购房零首付政策进行征求意见和相关工作会商。此政策推出将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促进《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54号)的政策在鞍山落地。
在会商中,讨论了新政策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确定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的四项意见: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管委会办公室要保持工作协调,加强经常性的业务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和信息,更好的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服务群众。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努力保持思想稳定、工作稳定、队伍稳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保持公积金投放、归集和管理秩序。
3、做好新政策实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鞍山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采取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解决新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保持政策执行效果和连续性,发挥公积金拉动房地产业发展的作用。
4、管委会办公室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公积金管理政策问题的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关注具有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推动鞍山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刚、副主任李涛、房改办主任助理李茂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守峰(主持工作)、副主任于晓天,房改办公积金监管处全体同志参加了此次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