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青山保护局提早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鞍山市青山保护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上下联动,积极开展我局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全面开展动员大会和各项准备工作。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全面加强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将活动抓好、抓实,进一步改善我市整体生态环境水平,将我市青山工程示范市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全市人民。我局成立由局长刘士忠任组长,副局长耿毅、张新学任副组长的局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耿毅兼任。2、制定出台活动方案。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鞍委发〔2014〕2号)和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结合青山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鞍山市青山保护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全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筹备召开群众路线动员大会。按照市委群众路线活动总体要求,经市委十七督导组同意。3月13日,我局将召开由市青山保护局全体参加的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目前,会议相关材料已准备就绪。会议召开后将全面推动我局活动的开展,全面掀起我局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作风,解决实际问题,保持清廉本色的活动高潮。
二是深入县区开展群众路线调研活动。按照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领导和党员干部将提前开展活动。将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与春季生态治理、稽查执法有机结合,3月3日、3月11日局长刘士忠、副局长张新学分别深入我市青山工程重点县区海城市和岫岩县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和青山保护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各县区对全市和市局青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便在今后的教育实践中提高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