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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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免除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殡葬费用。具体分为五项:普通车辆遗体运送;三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一个普通卫生纸棺;一个普通骨灰盒。
据调查,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市的城乡低保人数为15.8万人。经测算,2008年,我市城乡低保人员死亡率为0.6%,按比例计算2009年我市城乡低保人员死亡人数应在950人左右。每具尸体费用1252元,按成本费核销费用为830元。全年将增加低保资金支出近80万元(即950人×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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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0:31: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