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集中整治确保环境权益
自“四风”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环保局成立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环保局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群众高度关注的“碧水、蓝天、净土”三大工程为重点,对办事效率不高、羊耳峪垃圾场异味、部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一批积压多年的案件和纠纷得到解决和化解,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维护。
进一步理顺“碧水、蓝天、净土”三大工程管理机制,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市环保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三大工程的领导,定期协调督办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议定和推动重大事项,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协调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积极监督,政府各部门及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司其职的工作合力。积极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简化“碧水、蓝天、净土”三大项目办事环节,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强化相关政策扶持,适时制定在土地、税费、财政、审批等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使“三大工程”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提高了办事效率。市环保局按上级要求,切实下放了部分原属市环保局的行政权力,简化了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了窗口服务,压缩了办结时间。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一批困扰群众多年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目前,已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131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9%。一批久拖未决、社会影响大、群众高度关注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羊耳峪垃圾处理场异味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今年4月下旬,市环保局邀请北京环卫集团专家来鞍指导垃圾卫生填埋的规划及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了消除恶臭污染的相应措施和指导性意见。目前,这项民生工程已经全部展开,第一期工程正在进行环保验收,恶臭污染已得到了有效控制,群众反映良好。
集中整治了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的要求,集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次,共处罚企业25家次,收缴罚款350万元。强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配合国家、省环保部门,督促鞍钢股份炼焦总厂完成三炼焦四座焦炉取缔关闭,完成了多年未落实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