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鞍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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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15年1月16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长青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鞍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鞍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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