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对十大权力部门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
6月27日,从市纪委获悉,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市对10大权力部门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家单位的制度性文件开展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
制度性文件包括:拟出台的或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2008年以来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有关人事录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具有特定目的的公告等。
根据安排,此次评估工作采取试点单位自查自评、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初审初评、专门机构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形式进行。对评估中发现廉洁性风险较高、争议较大的评估事项,由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试点单位。试点单位按照意见或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委员会或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复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