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老人孤残儿童生活质量
◎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0张
◎资助三无老人1400人
◎改造完善10个高标准日间照料室
◎各类养老补助金年底前到位
◎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标
◎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年内有望投入使用
7月13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老年人和孤残儿童社会福利建设事业,进一步提升鞍山老年人和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
老年人拥有更多养老选择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53万,约占全市人口的14%,并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由于各个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同,使得一些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为让居家养老的老人享受到高质量的晚年生活,目前我市正在加大社区养老事业发展的力度。目前我市有公立养老院2家,社会福利养老机构3家,民办养老机构60余家,床位利用率达到89%,区、街级老年服务中心51个,社区活动室和老年人日间照料室100余个,这些养老机构的建立,使得鞍山老年人拥有了更多的养老选择。
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0张
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全面完成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0张,政府资助三无老人1400人,低保特困公众老人4000人,改造完善10个高标准日间照料室,各类补助金足额下拨到位。保障市老年公寓、岫岩满族自治县养老院改造项目年底前完工。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市养老家园一期工程的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和开工后协管工作。推进两规范一标准,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基本机构规范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在全市福利机构的落实。加强协调,落实上世纪60年代精简老职工补助经费足额下拨到位。
为让老年人能够在民办养老院安心养老,我市正在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为了扶持民办福利事业发展,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运行补贴的措施,向59家民办机构发放床位运行补贴77万元。未来老年人将花很少的钱享受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大龄孤儿有望住上廉租房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孤残儿童796人,其中一部分为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另一部分孤儿为分散供养。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全面提高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其中集中供养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为700元/月/人,分散供养标准最低养育标准为400元/月/人。从2005年开始,我市对县、区福利机构和乡镇敬老院供养的弃婴和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孤儿全部集中到市儿童福利院养育。5年来,共接收22名孤儿。
为妥善解决大龄孤儿住房困难和滞留儿童福利院问题,今年鞍山市列入福彩公益金50万元,拟同财政、房产、城建等部门共同研究为孤儿购买廉租房,让有需求的孤儿婚前合租居住,婚后分配居住。
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年内投入使用
作为国家首批蓝天计划项目的市孤残儿童康复中心,近期将完成内部装修和排水工程设计施工,配套工程已经启动,计划年内投入使用。另外,在总投资12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列入福彩公益金200万元,用于室内装修和购置康复医疗等设备设施。康复中心投入使用后,可为孤残儿童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生活技能培训、康复训练、心理疏导、预防保健、特殊教育、社会认知等养育服务,成为辽南地区的脑瘫孤残儿童康复中心。
下半年,我市还将积极推进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对患脑瘫、唇裂等病状孤儿,做到应治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