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贫困农民建房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从年久失修的土坯房搬到三间砖混结构的新房里,海城腾鳌镇黄士村村民汤玉梅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不善言谈的她,心里所有的感激只化作一句话:谢谢政府!
***岁的汤玉梅已失去了劳动能力,加上老伴故去儿子智障,生活非常窘迫,住了几十年的老屋也岌岌可危。依靠低保的汤玉梅根本无力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8年,在我市实施的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程中,市民政局给汤玉梅家拨建房资金1.5万元,村里为她家筹集了1.2万元,再加上汤玉梅自筹的3000元,终于盖起了三间新房。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户危房改造,将其纳入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各级党委和政府把低保户危房修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资助及贫困户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扎实稳步推进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我市各县(市)区分别成立贫困户危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级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每年10月中旬,由各县(市)区入户调查,了解贫困户房屋状况及修建费用等相关情况。每年11月份,市民政局组成贫困户修建房督察、验收与评估小组,检查验收当年的贫困户修建房工作,并对下一年度贫困户修建房计划进行抽查、核实、评估。
在实施贫困户修建房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规范化管理。涉农县区普遍建立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各乡镇政府在建房对象审核中实行三字一章,即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分管乡(镇)长签字、民政助理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新建房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统一镶牌、统一砖瓦结构。所有新建房屋都建立档案,一户一档,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问题。由于建房户都是农村低保家庭,收入较低,自筹资金极为有限,但单纯依靠政府的支持,也很难完成危房改造。几年来,通过实际工作,我市总结出四个一点的办法,即采取自己拿一点、亲属帮一点、政府补一点、政策优惠一点的办法,筹措建房资金。各县(市)区政府还要求土地、税务等部门积极协助贫困户建房工作,减免宅基地、办理房产手续等相关费用。据了解,对经调查确认属于无力自筹建房资金并缺少劳动力的贫困户,在8000元补助的基础上又增加7000元。据统计,2005至2009年的5年间,全市共投入资金5947万元,帮助5826户贫困户修建房屋30835间,极大改善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
工作人员采访政府帮建的贫困家庭,在一间间宽敞的新房里,见到的是一张张欢喜的笑脸,听到的是质朴感人的话语,感受到的是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台安县高力房镇黄金村村民徐孝武,本人残疾,房子濒临倒塌,妻子去世,仅靠低保收入维持生活。2007年在政府的帮助下,建起了3间新房,生活质量也大幅改善。2008年,他又组建了新的家庭。
一间间宽敞舒适的新房,不仅使广大农民提高了生活质量,更增强了他们勤劳致富的信心,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