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跨入全国县级生态市行列
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海城生态市建设工作已通过专家验收。至此,海城市成功跨入全国县级生态市行列。
2000年,海城市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三年来,海城共投资6.9亿元,实施了城市环境总体改造工程,完成了境内国家级、省级公路及城区主干公路网改造,相继对市区四个大型广场和城市进、出口进行改造和绿化、美化,城市绿化面积达到了238.46公顷,城市人均占有绿地面积达10.12平方米。投资2.8亿元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318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经过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实施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拆除25台严重污染城区大气环境的取暖锅炉,新建3个集中供暖公司,基本消除了由于分散燃煤供暖带来的城市空气污染。投资500万元,建成了九龙川、白云山两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城河、五道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几年间,海城实施封山育林24000公顷,植树造林4700公顷,使海城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27.1%提高到35.1%。投资1250万元,建成了占地33万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彻底解决了垃圾围城污染环境的问题。在城市大力推广使用液化气、煤气生活燃料,海城市市民生活燃料液化、气化普及率高达99.8%。
在大力抓好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海城市还下大力气狠抓了所属乡镇的小城镇生态建设,使西柳镇和南台镇分别成为国家环境优美镇和省级环境优美镇。实施清洁能源工程,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目前,海城市又开始在农村推广应用清洁能源。
海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但推动了地区的繁荣与社会进步,也为海城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开展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以来,海城市的国民生产总值每年都以10%以上的速度逐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