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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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509号)要求,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了鞍山激光产业投资基金和聚龙科创高端装备创业投资基金等2只基金。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步审核后,将推荐给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自主开展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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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3:44: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