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安委会要求,认真吸取海城市“2.17”较大中毒事故教训,经市政府同意,市安监局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重点。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铁路道口、职业卫生、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煤气、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以及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时间步骤。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分片负责及检查督查。为确保本次全市安全大检查实效,市安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组成七个督查组,实行分片负责制,主要对所负责区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该地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按照安全生产“四个清单”要求,实现执法闭环管理。通过随机抽查、暗访、“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抽查所辖地区重点企业数量不低于总数的80%。各督查组抽查或暗访所负责地区企业数量不低于该地区重点企业总数的30%。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该地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