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销总社切实做好2018年省社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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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近日,按照省社《关于对2018年度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鞍山市供销总社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根据通知的内容,2018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省联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议部署,引导系统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而进行的综合考核工作。
2018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主要考核经济发展指标、服务体系建设指标、组织体系建设指标、社有企业发展指标、加强领导和推动落实指标,考核采取自我总结和省社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目前,市社各相关科室已做好考核工作的各项准备,把综合业绩考核作为检验全年工作成果的良好契机,认真做好全面系统的总结,精心收集整理各项工作资料,做到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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