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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

地点:胜利宾馆会议厅

发布人:

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吕仕科

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陈新

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科 洛丽

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监管科 崔艳波

主持人:

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奇泽

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食品安全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总体要求,我市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食品监管工作全局,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全市食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振兴钢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上半年鞍山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吕仕科。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辽宁日报、北方晨报、华商晨报、鞍山日报、鞍山广播电视台、千山晚报、鞍钢日报、千华网、鞍山广播网、微鞍山、鞍山发布等省市新闻媒体。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议程有两项:一是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吕仕科进行新闻发布。

吕仕科:各新闻媒体、各界同仁:

大家好!

非常感谢广大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倾心关注。年初以来,市食药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以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总目标,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一下市食药监局上半年围绕食品安全开展的几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首先,介绍一下高标准开展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情况。

制定了由市政府审定的《鞍山市餐饮质量提升计划》及《鞍山市餐饮业质量提升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实施了大型餐饮单位管理提升和中小型餐饮单位改造提升“两个工程”,全面铺开对主次干道、集中连片区域的餐饮单位改造提升。目前,全市已完成11条“餐饮示范一条街”的建设工作,300余家餐饮示范单位全面提升改造,全市30%的餐饮业户进行了“明厨亮灶”改造,达到2000余家。海城回民一条街、三里桥烧烤、牛庄馅饼一条街都在谋划中,岫岩县满族风情一条街、立山百年老街、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等几条特色的餐饮街已经在推进中。

第二,介绍一下多措并举,集中开展校园(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

年初以来,市食药监局先后开展了校园(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中高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多次专项整治工作,3月份开展一个月的学校托幼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中高考专项整治,风险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329户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52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立案查处过期食品违法案件3起。并针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11条共性问题下发了指导意见,督促校方及基层监管部门整改落实。我们还在4月份将全市包括海、台、岫所有托幼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人员进行了大规模培训。通过上述工作,学校及托幼机构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手段、措施不断完善,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生及幼儿特殊群体的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态势良好。

第三,介绍一下开展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从6月初开始,市食药监局成立了19个排查督导工作组,以落实食品安全制度、餐饮具消毒等为重点环节,坚持“重点要突出、难点要突破、细节不放过”,对每一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销售场所、每一个食品餐饮店和学校幼儿园食堂全覆盖、无死角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列清单、建台账,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共排查食品生产企业121户,发现问题13个,责令整改13户。排查食品销售企业2592户,发现问题65个,责令整改38户,立案1件,罚款8万元。排查餐饮服务单位2449户,发现问题153个,责令整改148户,立案4件,罚款15.02万元。

第四,介绍一下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情况。

市食药监局结合我市监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性,科学制定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对国、省、市三级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抽检监测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节日期间及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积极组织抽样、检验单位全面开展抽检监测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倾听百姓意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了“你点我检”活动,把和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食品安全抽检决定权交给市民,面向全市征集“不放心食品”。目前,已接收征集意见4817条。经统计,投票集中的10种“不放心食品”为:大豆油、酱油、火腿肠、牛奶、乳酸菌饮料、雪糕、自制白酒、豆皮、猪肉、西红柿。现正对上述10种“不放心食品”开展靶向性监督抽检。截至6月15日,市级监督抽检已完成542批次,完成率55.76%,其中不合格29批次,不合格率5.35%。国、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已完成中标单位抽检合同的签定工作,正在组织实施中。

最后,介绍一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18年上半年,市食药监局采取多项措施,督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地推动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一是印发了2018年监管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目标。二是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仓储、运输、销售、快检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采用责任约谈方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不断规范经营行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三是组织县(市)区、开发区监管工作人员、市场主办方负责人等到盘锦等地进行现场观摩和座谈研讨,学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标准,推进食用农产品重点部位的监管。

以上就是市食药监局上半年围绕食品安全开展的几项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李奇泽: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鞍山电台记者提问:目前我市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安全现状如何?市食药监局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吕仕科: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最近几年,在春秋开学之际,都会组织专门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加工环境、餐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总体上是比较理想的,可以保证广大师生用餐安全。但还存在提升的空间,个别校长、园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我局也会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卫生城复审专项检查等活动,使其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北方晨报记者提问:我的问题是,上半年开展了“你点我检、问检于民”活动,在社会上反响挺大,请问:目前工作进展如何?

陈新:为着力解决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回应民意诉求,有效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有效性、靶向性,我局于2018年4月18日起,通过媒体宣传、微信关注投票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你点我检、问检于民”活动。目前:已完成投票征集10种“不放心食品”及“不放心食品”抽样工作,正在组织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验。累计征集投票4817票,10种“不放心食品”为:大豆油、酱油、火腿肠、牛奶、乳酸菌饮料、雪糕、自制白酒、豆皮、猪肉、西红柿。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10种“不放心食品”在媒体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检验结果,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并予以公开曝光。

鞍山日报记者提问:针对抽检中不合格产品是怎么处理的?通过哪些渠道向社会公示的?

陈新:首先是依法处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以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积极查找不合格原因、召回不合格食品、落实整改。确保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单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其次是扶植企业发展: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从原料购进、过程控制、产品销售等环节查找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监督其积极实施整改;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对不合格产品实施***抽检,验证整改效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面向全社会公示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如我局在媒体设置的“曝光台”;另一方面是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包括经监督抽检的合格及不合格食品。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及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地区食品质量安全。

鞍山电视台记者提问:上半年对食用农产品监管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处理?

洛丽:上半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大力加强了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首先监管部门建立“抓源头、查流转、全程监管”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切实要求食品经营者等相关主体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体系、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确保入市后食用农产品“来源合法、流转清晰、去向明确”。其次,我们通过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两大手段,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抽检。今年全市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计划是3000批次,每个月均抽检200多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截止目前监督抽检的合格率在99%以上;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在全市销售额占70%的宁远蔬菜批发市场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这一方式使快检工作更专业、更及时、更准确。对抽检及快检中发现农残、兽残超标的品种,均进行了无害化及退市处理。再者,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通过“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及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关。

目前,我市的农贸市场在以下3个方面还存在问题:

1、部分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还不能完全做到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如:个别销售肉制品的经营者未做到及时索证索票,现场提供不了“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已建立快检室的市场,个别还存在未按实际需求开展快检工作;

3、有的市场摊位货物摆放无序、杂乱,地面脏水多、卫生差。

针对上述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

千山晚报记者提问: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上存在哪些问题,食药监局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

洛丽:目前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存在:1、个别企业对所承担的主体责任不明确;2、部分企业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较弱两个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推动食用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首先,明确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要落实组织管理、市场准入、进货查验、贮存、不安全食品处置、食品安全风险自查等六项制度。其次,开展约谈,落实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部位的经营者进行约谈。三是制作“一板五盒”,落实主体责任。为深入推进全地区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设计制作了“一板、五盒”。(“一板”,即: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板。“五盒”,即:法规盒、资质盒、准入盒、记录盒、处置盒。)通过制作“一板、五盒”,使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形化、具体化,提升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四是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市场主办方学习培训。今年4月份,我们组织鞍山地区所有大型农贸投资人、管理人及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到盘锦市新跃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金社裕农生鲜配送中心等地进行现场观摩和座谈研讨,我们还建立了食用农产品重点监管工作群,及时传递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提升监管水平,落实主体责任。

鞍山广播网记者提问:餐饮质量提升是我市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请问市食药监局上半年在餐饮质量提升方面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下一步还将有哪些新举措?

崔艳波:一是强化制度引领,以高标准筑牢餐饮业质量提升的根基。先后制定出台了《鞍山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实施方案》《鞍山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计划》《鞍山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具体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二是加强协调,强化督导,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爱军市长多次听取餐饮业质量提升专题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为全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把准了脉、定准了调;分管副市长周英秋多次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市食药监局多次召开县(市)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调度会,不定期地深入三县七区,详细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入开展工作督导。

三是打造鞍山特色餐饮文化,助推餐饮质量提升。一方面大力支持老字号培育特色店。会同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梳理、挖掘我市老字号餐饮企业,引导其在发扬光大、做优做强上下功夫。另一方面积极利用好民族饮食元素。引导培育岫岩满族风味、朝鲜族烧烤、清真饭店等民族特色鲜明的餐饮企业,充分利用好不同民族饮食文化特点,鼓励集中经营,提高餐饮档次,形成示范集群效应。四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升监管人员能力和从业人员管理水平。2018年3月中旬和6月初,我局先后组织了全地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以及主次干道、集中连片、繁华地段、旅游景区等重点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基层监管人员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监管业务培训,参训人员二千余人。

工作成果:一是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工作成效显著。11条“餐饮示范一条街”已经初具规模,今年进入到精雕细刻、品质提升阶段。全地区已有三千余家餐饮单位(含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实现了 “明厨亮灶”升级改造。人民群众普遍反映通过“明厨亮灶”可以直观地看到后厨食材加工制作过程,吃的更加卫生,也更加放心,幸福港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工作举措:

重点对现有的示范街、示范店要精雕细刻、精品精做。

打造出真正的“样板间”,引领、示范、拉动全市餐饮质量提升工作。今年将重点打造20条示范街,初步规划建设回民风味一条街、百年老街、朝鲜族特色餐饮一条街等。重点完成主要干道、集中连片区域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标准化+服务工程”,完成旅游景区、主干道两侧等重点地段餐饮标准化改造”。

鞍山电台记者提问:名厨亮灶改造目前处于什么状态?如何***改造中的难点?

崔艳波“明厨亮灶”是餐饮业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对餐饮加工过程进行公开,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实现消费者实时监管,使商家的自律意识全面提升,进而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使整个行业的社会信任度、知名度、美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效果。名厨亮灶是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抓住了名厨亮灶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目前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首批餐饮质量提升示范街已经基本实现“明厨亮灶”,今年我局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年底前,将全市主要干道两侧、餐饮集中连片区域、繁华地段和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影响“明厨亮灶”改造升级工作的障碍性问题有三点:一是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环境条件较弱,主动公开的信心和底气不足;二是“明厨亮灶”需要经营者购买设施设备、装修改造,涉及到资金投入,经营者从经营成本考虑不愿增加投入;三是目前“明厨亮灶”文件以倡导为主,缺乏强制措施。我们在工作中首先动员广大基层监管人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包保制度让餐饮服务单位充分认识到实施“明厨亮灶”对促进经营者自身规范操作、提升水平档次的意义,提升经营者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结合商户自身实际情况,指导其合理选择透视明档、视频显示、隔断矮墙、开放式厨房或设置窗口等形式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开展。第二要充分利用新发许可证和许可证换证时机,督促餐饮单位全面推进“明厨亮灶”;今后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要把“明厨亮灶”作为办理行政许可的重要条件;统一规范门脸牌匾;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挥基层监管人员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工作跟进。第三要加大当地政府扶持力度,对餐饮质量提升工作给予相应投入,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如对积极参与“明厨亮灶”改造升级的商户予以适当奖励,推动“明厨亮灶”工作开展。同时,“明厨亮灶”工作要纳入到对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范围。

李奇泽: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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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3:19:05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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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光明新区公明城管办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92. 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信息采集终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93. 光明区政协召开一届十二次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
  94. 光明新区疾控中心开展团员走进福利院***青年节活动
  95.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配电房低压设备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公招201740号)
  96. 光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第四届最美阳台评选活动的公告
  97. 光明新区安监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及购买服务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公告
  98. 光明区光明街道关于光明地税局旁停车场安装箱变工程中标人公示
  99. 活动预告坪山区坪山社区开展亲子手工DIY活动
  100. 活动报名「坪山青年博雅沙龙」2018年首场活动——芳华岁月青春如歌电影赏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