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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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03年12月23日政协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2004年1月6日至9日,在胜利宾馆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提案工作报告;
三、列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各项报告,讨论市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 通过政协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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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3:13: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