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福利机构疫情期间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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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20年3月8日,鞍山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民政福利机构疫情期间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鞍民发〔2020〕10号),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养员心理状况、重点人群特殊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联合市人大、市政协成立五个安全检查指导小组,对全市民政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直接反馈至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督促尽快整改落实,合力确保全市民政福利机构在疫情封闭管理期间能够安全平稳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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