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残联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近年来,鞍山市残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决策部署,从关注残疾人的民生出发,紧紧盯住全面实现贫困残疾人脱贫的目标和任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大力推进残疾人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推向社会化
残疾人扶贫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工程,单单依靠一个部门、少数人去做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得到各级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强化宣传是必要的手段:一是定期向领导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残联建立了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机制,把每个季度的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主动向市(县)主管领导汇报,促使残疾人工作能引起领导重视。台安县残联专门为县领导班子成员订阅了残疾人两刊杂志,使主要领导及时了解残疾事业发展的新趋势与政策方针。二是利用新闻媒介宣传惠残政策、脱贫典型,提升残疾人工作社会关注度。在鞍山电视台开通手语频道;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鞍山电台播发党的惠残政策、残疾人典型经验、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专题片唤醒人们扶残助残的意识。三是通过“助残月”、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红领巾助残、爱心捐赠、残疾人专题文艺汇演等形式宣传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献爱心、送温暖。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为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根本保证
为确保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有章可循。市残联先后印发了《鞍山市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鞍山市残联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7年度,落实扶贫资金50.16万元,按照每户3000-5000元标准,扶持台安县、岫岩县101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及其他多种经营项目。2018年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精准脱贫和脱贫后不返贫,市残联指导台安县残联、岫岩县残联开展分类施策,精准脱贫。实际工作中根据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不同情况,进行甄别对待,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家庭,通过帮助其上种养殖项目实行脱贫。针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差的贫困残疾家庭,除享受政府补贴外将其纳入光伏项目中,由光伏项目收益分配给贫困户,带动其脱贫。同时,根据贫困残疾家庭收入情况持续给予差额补贴,确保其不会返贫。
三.强化督导,查找不足,及时调整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薄弱环节
为深入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查找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市残联认真落实《鞍山市残联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及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市残联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对影响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存在的问题提出五点建议: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战斗堡垒作用。村级“两委”是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领路人,选好、配强“两委”班子是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
2.相关部门在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通过扶持政策、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当地带头人或致富能人带领贫困残疾脱贫致富。
3.适当扩大兜底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真正实现兜底保障政策为贫困残疾人生活兜底保障。
4.加大“支出型”贫困户救助力度,不因支出过大致贫、返贫。加大残疾人贫困户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突发事故救助力度,提高抵抗风险能力。
5.精神3—4级、智力3—4级残疾人,不计算劳动所得收入。现实生活当中,精神、智力3--4级残疾人,无法正常生产生活,现行计算方法亟待调整。
以上建议为全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