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
为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我市将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对已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量给予运营补贴、加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实行自主定价和税费优惠政策。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 77.1万人,占总人口22.3%。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居于全省第三位。
目前我市有民办养老机构近200家,养老床位上万张。为了推动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发展,我市不断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对已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量给予运营补贴,每张床位每月125元;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量,分5年给予每张新增床位每年400元的建设补助;为“三无”失能老年人和城镇低保失能老年人提供规范化服务,对实际使用床位,每月每张床位补贴400元。
加大融资担保扶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发展养老机构,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老机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