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15年省级森林经营示范林检查验收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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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按照省厅要求,抚顺市林业局2016年2月中、下旬开展了省级森林经营示范林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已全部完成,内、外业材料一并上报至省林业厅。抚顺市林业局承担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受检小班包括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东洲区、顺城区和市大伙房林场共38个小班。验收工作组成员包括,组长市林业局副局长马兴伟,副组长造林营林处处长夏绍忠,其他成员为造林营林处相关负责同志。验收标准依据《辽宁省森林抚育示范林评分标准(试行)(100分)》(辽林办〔2013〕45号),严格执行,逐小班评分。检查中采集并保存GPS点和图像资料,现场打分,备份存档。森林经营示范林的建设,为全市的森林经营者,尤其是林农提供了样板和标杆,也为更好的培育森林提供了参照。通过本次工作,抚顺市林业局进一步了解了全市的森林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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