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5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全面贯彻落实《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开展了一系列有成效的工作,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上半年,我市对全面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主体责任。下发了《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室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1+7”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抚顺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也先后召开了县区级推进大会,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推进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际,全面推广新宾满族自治县垃圾“五指分类法”,争取省以上资金168万元。到目前,全市拥有垃圾分类容器的行政村363个,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77个,保洁人员已覆盖59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为95%,提前完成了省绩效办要求覆盖85%行政村的目标任务。其中,清原满族自治县完成176个,完成覆盖率93.6%;新宾满族自治县完成161个,完成覆盖率89%;抚顺县、新抚区和望花区完成覆盖率100%。此外,清原满族自治县完成了省厅投资建设的草市垃圾填埋场防渗设施整治工作,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和抚顺县成功举办了全省现场会,推广思路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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