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就四部地方性法规修改情况来抚调研
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赵雨竹带领省人大调研组,就《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辽宁省实施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负责人对《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意见,对市、县区、乡镇各级人大地方立法工作扎实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对省地方立法条例适时进行修改,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辽宁建设和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发表意见建议,使制定的法规接地气,符合辽宁实际。
王淑雅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创新人大工作,健全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法规起草和修改过程,积极吸纳大家的意见建议;发挥地方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充分调研,深入分析,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公平公正;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法治辽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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