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锦州市督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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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8月25日进驻锦州市开展督察。
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5天。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16-2818100,专门邮政信箱:锦州市0003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1:30、13:30-17:00。
督察组主要受理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2020年8月26日
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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