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颗粒钾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颗粒钾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7日-2020年8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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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150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颗粒钾肥项目 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颗粒钾肥项目.pdf | 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 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2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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