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公安局大力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县公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又能怎样”的问题,阜蒙县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纪律作风问题整治活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阜蒙县公安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李广义任组长,政委刘文成、纪委书记于方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及政治处、纪委、指挥中心、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大队,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亲自抓好落实,同时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身在“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以激发民警“为政清廉”的正能量。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广大民警务实清廉、事业有为。
三是强化监督,重在查处。县公安局要求纪检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滥用权力、不负责不担当、顶风违纪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等问题,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