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隐患排查 全力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度汛,近日,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各企业要认清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和厌倦心理,全面落实责任、履行职责,突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强化防汛工作措施,全面打好非煤矿山安全度汛攻坚战。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在汛前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督促和指导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健全应急值守、巡查和报告制度。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把防汛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员工。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防汛物资和应急设备储备,适时进行应急演练,对一旦出现的滑坡、坍塌、渗漏等重大险情,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非煤矿山企业在汛期必须有矿领导带班,并保持通信设施24小时畅通,特别是停产企业,也要坚持好值班值守制度。地下矿山、尾矿库要建立定时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置险情,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