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 年1 月12 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 年1 月14 日召开,会期2 天。1月13日报到。
建议大会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审查和批准阜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阜新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
5、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2021年阜新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9、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