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委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
11月17日,市委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书记霍步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白英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不断提高用法治手段开展工作、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做到行政决策程序要规范、决策事项要公布、决策之后要评估。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聚力建设“两城三区四基地”,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省级生态宜居城市示范区等方面加强谋划;集中向影响和制约振兴发展的顽瘴痼疾开刀,形成更加符合辽阳实际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立法,不断提高立法“透明度”。要***执法司法领域顽疾,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加快构建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依法依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建立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做到企业、群众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加大对不公平竞争、恶意逃税逃债、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摸排、曝光、打击力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树牢强基导向,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抓好队伍建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从改变自己做起,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为辽阳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刘欣解读了《辽阳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辽阳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具体举措(2021-2025)》。
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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