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棚户区改造聘义务监督员
为进一步强化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近日,阜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棚改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召开“棚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会上正式向32名“棚改工程”群众义务监督员下发聘书与袖标,宣布群众义务监 督员应聘上岗。今后新楼的质量好不好,监督员们有一票。 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城市之一,该市上下正在举全市之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为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阜新市政府在继续贯彻执行去年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同时,于今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筑材料管理;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实行奖优罚劣和工程质量目标保证金制度;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质量责任终身制等10个方面对改造工程建筑质量进行严格要求。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对新的管理规定进行传达贯彻,同时,正式面向社会聘请32名棚户区改造工程群众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原材料检查,工程基地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等项工作,以增强监督工作的力度和透明度,及时反馈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