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面向用人单位征集工作岗位
记者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了解到,我市目前正在面向各类用人单位征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岗位,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人岗对接开展就业见习。 见习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留用率情况,由省级财政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低于50%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3 给予补贴,留用率超过50%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是我省实施的政府就业专项工作计划,通过政府组织、企业自愿、学生选择的运作方式,实现毕业生和见习单位的人岗对接,既为毕业生提供了积累工作经验的机会,也为用人单位降低了一定的人力成本,便于选拔人才。我市于2009年启动实施此项计划,参加见习毕业生人数累计超过1300名。 就业见习期限分为3个月和6个月两类,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为6个月,其他岗位为3个月。社会责任感强、声誉好和当年有招用高校毕业生计划的用人单位优先征集见习岗位,在我省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创业证的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见习。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按月为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