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多措并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对全县非遗项目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全县非遗项目总体情况。撰写出版《阜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第一辑国家级保护项目蒙古族马力格尔“胡尔沁说书”、第二辑省级保护项目蒙古勒津好来宝“神韵”、第三辑省级保护项目“蒙古勒津安代”,阜蒙县《非遗概览》已完成文字撰写、图片收集工作,并于近期出版,将为非遗项目传承留下珍贵可查的文字资料。同时,完成了国家级项目“蒙古族乌力格尔”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数据库建设和人员培训,正在进行输入工作。 二是积极组织非遗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认真组织申报相关工作,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分别成功申报3项、11项、15项和60项。 三是不断加强非遗项目对外交流。积极开展非遗项目对外交流展示展演和下基层、进社区、走乡镇展示展演和慰问演出。2010年2月,国家级项目《阜新东蒙短调民歌》在北京参加了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演;同年5月,2项国家保护项目参加了上海世博会辽宁周的展演活动;同年8月,参加了在内蒙古阿尔善盟举办的中国第七届蒙古族服饰文化艺术节。2013年,阜新东蒙短调民歌等6个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成功在“十二届”全运会上展示展演 。2014年,6个项目参加了全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让更多人接触和感受到阜蒙县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无穷魅力和深厚底蕴。同时,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进村屯、进社区展示展演活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四是加强非遗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非遗项目培训。目前,已举办国家级项目《蒙古族马力格尔》培训班9期,培训学员170人次;国家级项目《阜新东蒙短调民歌》培训班8期,培训学员300余人次;项目传承人进校园21次,受益学生1000余人次,通过以上培训的开展,为非遗项目的持续传承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积极支持非遗项目在民间团体的发展,并给予资金支持。目前,阜蒙县已有 14个民间团体在传承非遗项目方面取得了可喜效果,充分调动了传承人的积极性。阜蒙县坚持为非遗项目传承人提供养老、生活补贴等生存和生活保障。2012年,已将国家级项目《蒙古族乌力格尔》2位传承人转为事业单位职工,安置他们在各自的乡镇文化站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推进非遗项目传承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