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评估获得优秀等次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评估工作中,我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积极开展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创建期为2010-2011 年。如今,两年的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已经结束,按照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总体安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绩效评估专家组赴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开展了绩效评估工作。经省级创业型城市专家评估小组综合考核,我市在两年的创建工作中,在阜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紧紧围绕五大体系建设,在全市营造出良好的创业氛围,特别是在2011 年成功举办了阜新创业文化年活动,在社会上取得了全省瞩目的丰硕成果,有力推进了阜新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评估,阜新市评估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