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整治蝇贪微腐维护群众利益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综述
辽阳县唐马寨镇三块石村原党支部书记宋守连因贪污上级拨付给该村的“旱田秸秆回田项目”补助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弓长岭区安平乡姑嫂村原民兵连长张祥柱因未履行承包手续,私自占用村集体林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以来,《辽阳日报》曝光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年来,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既查处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和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蝇贪”和“微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纠建并举 综合施治
市纪委表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但必须做到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纪委坚持纠建并举,在查处问题的同时,对基层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严格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个领域的目的。
——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低保户审批及低保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全市取消不符合低保资格4753户、7696人,停发和收缴违规资金101.8万元,查处9人。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将107项40多亿元惠农资金纳入专项检查范围,受理投诉举报涉农案件102件,涉及违规资金3.3亿元,立案113件,处分120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
——对重大事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新城新市镇建设和老城区改造等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31个重点项目进行立项监察,涉及金额14亿余元。通过效能投诉网络受理、纠正和查处一些行政部门存在的行政效能低下、推诿扯皮、执行力不强等问题82个,下达监察建议66件。
——对基层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公路“三乱”、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征地拆迁、食品药品、教育、卫生等领域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治,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以“民心网”和“政风行风热线”为载体,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152个重点部门、窗口单位和1700多个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责任在肩 挺纪在前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市纪委认识到,排查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在乡镇(街)村,主体责任在县乡两级。同时也发现,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三转”要求,有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对排查解决群众利益问题还缺乏责任意识和有效章法。因此,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县乡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培训和指导,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
有权力,必须有担当;有担当,才能有作为。
市纪委面向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精准发力,重拳出击,聚焦“微腐”。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市纪委召开专项治理会议进行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并组建7个推进组,加强对7个县(市)区的督察和指导,凡是反映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都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各县(市)区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制订方案,确立一个重点乡镇(街),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街党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积极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箱、举报电话,让基层广大群众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切实解决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白塔区纪委将东兴和卫国路2个街道确定为重点检查低保资金管理发放的专项整治单位,其余9个街道为自检自查单位。6月底,检查小组进驻两个重点街道,通过采取查阅低保户档案、核查相关信息、入户走访调查等方式,认真排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纪委连续4年开展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集中排查活动,共排查问题线索386件,立案118件,处分176人。加强民心网监督执纪平台管理,加大办理力度,***督办结果,对群众不满意或办理不到位的一律重新办理。共受理群众投诉件 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2个诉求件获民心网25星的高星评价。
剑指基层 直面“微腐”
日前,太子河区王家镇王家村原党支部书记白石亮、村委会主任闵振君在办理低保工作过程中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致使该村148户低保户中有48户不符合条件。白石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闵振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这是近期发生在我市农村典型的“微腐败”案件。市纪委认为,相对于大案要案而言,群众身边的腐败又可称为小腐败、“微腐败”。基层存在的各种“微腐败”,看起来不是大问题,但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出现了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而且直接侵害的是群众利益,有的问题曾经引发了群体访和越级访。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就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就会给基层和谐稳定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
按照中央、省纪委和市委的统一要求,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围绕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展开,从群众反映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每一个问题入手,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开展大排查,明确专项治理清单,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特别是严肃查处小官巨贪、雁过拔毛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市纪委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低保资金、扶贫救助资金、社保资金管理发放方面存在的贪污挪用;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挥霍;征地拆迁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特别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背后的腐败问题。
市纪委表示,要通过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腐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苍蝇”不大,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贯彻中央、省纪委和市委部署,高举监督执纪利器,直击“微腐”大害,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为推进“四个辽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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