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严禁拉帮结派
典型案例:
2015年底,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财政、交通、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因腐败问题相继落马,涉案人员16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连城县一些领导干部拉帮结派结拜“七兄弟”定期聚会,说“组织靠不住要靠自己靠朋友”,和老板、社会闲杂人员甚至违法犯罪人员沆瀣一气,“江湖习气”严重污染基层政治生态。
公安系统是腐败问题的“重灾区”,连城县公安局原局长雷松、原政委林负功、原副局长邓梅花、原纪委书记罗传炎等多名领导干部涉案,仅林负功个人涉案金额就达上千万元。
“林负功在连城公安工作近30年,关系网很广,江湖气很重。”在公安内部,林负功和邓梅花、罗传炎以及一些派出所所长“结盟”,跟他走得近的民警在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能得到特殊照顾,不听话的、不在一个圈子的民警受到冷落,甚至被穿“小鞋”。
在县里,林负功和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林庆祯、县政协原主席林家龙等人“抱团”,编织相互包庇的“保护伞”。在连城,林负功、林家龙和一些党员干部结拜了“七兄弟”,林家龙是“大哥”,“七兄弟”定期聚会。
林庆祯、林家龙、林负功等人积极帮助企业主“打通关节”,直接插手工程建设,在企业投资入股,在官员升迁、工作调动上帮忙“协调”,收取好处费……
林庆祯在剖析自己走向腐败的原因时说:“提拔县长‘仕途受挫’后,我觉得组织是靠不住的,还是要靠自己、靠朋友。”由此,林庆祯的心态从追求政治上的进步转向一切向“钱”看,和他认为“靠得住”的一些科局、乡镇领导和企业老板“混在一起”,涉嫌违法违纪金额上千万元。
作为财政局的“一把手”,黄兆灯大肆收受贿赂,并将按规定不能开支的费用在财政拨款里报销,涉嫌违法违纪金额300余万元。为了个人仕途升迁,黄兆灯除了逢年过节送钱送物给林庆祯等人,还利用单位财务资金为林庆祯报销开支。
纪律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其执政治国的责任决定了任何党员都不能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党历来主张干部选拔要“五湖四海”,就是为了防止出现山头、拉帮结派现象。邓小平同志也从维护党的团结高度批评过山头主义,指出领导干部要“遵守党的纪律,不能搞宗派主义,树山头、垒山头,或者站到这个山头、那个山头。如果这样,党就分裂了,就没有战斗力了。”“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是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
纵观近年来的腐败案件,呈现出“窝案、串案、案中案逐步增多”的特征,出现了“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正是被“圈中人”牵了出来。党员干部爱交朋友本无可厚非,但决不能借此拉帮结派,经营个人的“小圈子”,更不能借此获取不当利益,谋求个人升迁。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圈子文化”的严重危害性,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远离“小圈子”,靠拢“大家子”,积极靠拢党组织、靠拢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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