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获评全国文明城区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11月20日在京隆重召开,崇明被中央文明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区”。区委书记李政参加表彰大会,代表崇明区领取了这份荣誉。
自2005年起,中央文明委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区)。作为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区)是我国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本届受表彰的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共有133个。崇明首轮参加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获得成功,且在多次中央文明办测评中成绩名列前茅,书写了崇明发展史上的又一个新奇迹,成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创建文明城市,获得奖牌只是目标,为人民谋幸福才是根本目的。“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始终是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贯穿始终,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创城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创城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创城成效的重要标准,着力办好一件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真正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过程变成聚民心暖民心、共建共享更多生态发展成果的过程。
3年来,崇明以创城为契机,建成16家标准化菜市场、3家生态市集;推进“生态美丽家园”小区建设,城桥镇湄洲新村(西区)、堡镇玉屏新村、东平镇桂林小区、新海镇新海一村和长兴镇前卫新村等小区共计35万㎡建设已竣工;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断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提升到37.9%,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新改扩建城区公厕40余座,新建及改造40个乡镇街心花园;全区近35万人次志愿者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总时长达1239万小时;开展文明交通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智慧公安”建设,群众更有安全感……近年来,通过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实施、专项行动的开展,崇明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市民文明素养全面提升,为崇明加快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夯实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