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固废站完成2019年度医疗废物产生申报工作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防止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保障环境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区生态环境局对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加强日常监管,严把医废申报关。根据规定,本区内所有医疗机构需每月10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并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医疗废物年度申报工作。
近日,区生态环境局已完成2019年度医疗废物申报工作,为2020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3月1日,辖区内216家医疗机构全部完成医废年度申报,其中等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31家,其余诊所、医务室等机构共计185家。据本次申报统计,松江区医疗废物产生量比2018年增加5.1%;全区216家医疗机构均与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率达100%。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逐年趋于规范,但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每月的医疗废物联单不能及时上报,医废四联单执行不规范等。此外,少数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少的机构反映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存在医疗废物收运不及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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