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建机制强实效——松江区司法局努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积极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职能,通过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应诉工作机制,提升松江区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一是畅信息。建立案件受理信息抄告***制度,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要求被诉行政机关积极应诉并第一时间确定行政负责人出庭,同时保障受案法院与被诉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二是严程序。建立不出庭应诉履行报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情况通报、行政案件台账登记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定义务,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一定的申请报批手续,以此进一步提高我区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三是强实效。建立案件旁听、争议化解、工作交流沟通等制度,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入手,使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出声”,更要“出效果”,积极履行职责,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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