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利益无小事
能否实践“消费者利益无小事”是一块试金石,是检验工商部门宗旨意识强不强、践行“群众路线”真不真、执法能力和维权水平高不高、工作作风实不实的重要尺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以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率作为目标。
在“快”字上要效率。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申诉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必须在反应速度、快速处理上实现大提速。“矛盾常积于忽微”,及时处理消费者争议,可以及时化解矛盾,解决消费者实际诉求,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在“准”字上求保障。即对事实的认定要准,对争议的定性、判断要准,将此类矛盾的解决始终维持在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的要求之内,实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
在“实”字上练内功。“态度决定一切”,处理消费维权工作时必须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客观公正,要树立“矛盾虽小,却事关群众利益”的意识,不推诿,不烦躁,学会换位思考,千方百计地有效化解消费争议。
在“好”字上做文章。消费维权工作不仅要使纠纷得到有效解决,更重要的是要扩大其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有效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嘉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