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信息化服务中心2016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杨浦区信息化服务中心2016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正确评价事业单位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杨人社[2014]76号文和2015年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和津补贴通知。结合本委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杨浦区信息化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细分为各指标要素,每个要素为优、良、一般、差4个测评等次。
(二)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能达到任职的要求,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5、优秀名额分配
事业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内。经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区信息化服务中心暂定优秀为2名。
三、考核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考核方法
年度考核采用网络化考核方式,登陆“杨浦区公务员考核系统”(网址:http://10.216.251.211/Main/login.aspx),以职位要求和岗位目标为依据,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全体干部职工一年来的工作绩效和德才表现。
(二)考核程序
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最后由考核委员会讨论拟定每位同志考核等次,再通过公示、反馈,正式确定考核结果。
1、被考核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栏;填写完后,导出系统,统一用4A纸正反面打印,交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单位办公室(人事)。
2、在本单位系统中查看事业人员一年来的出勤情况。
3、综合平时工作考核情况。年度考核要以平时工作考核为基础,将平时工作考核情况作用年度考核的依据,平时考核平均一般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全年考核总分。
4、民主测评,全体干部、职工在网上进行无记名360度测评,,并到系统中填写《杨浦区考核测评表》。科委(协)领导对全体干部、职工在网上进行无记名360度测评,在系统中填写《杨浦区考核测评表》。
5、拟定等次,年度考核总分为百分制,由平时考核平均分与年底民主测评得分按各占50%比例综合测算而成。
6、“优秀”等次的确定。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排名情况确定公开述职人员名单,听取述职后投票确定“优秀”等次初步人选。“优秀”等次初步人选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7、其他等次的确定。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委员会汇总平时考核情况,《杨浦区考核测评表》、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以及分管领导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8、正式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 1日前,通知全体被考核人员。
2、2016年12月23 日前,开展网上民主测评,完成个人网上述职报告,填报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打印。
3、2016年12月 30 日前,按照平时考核平均分与年底民主测评得分各按50%的比例综合测算取得年度考核总分,由高至低取前5名,提请考核委员会确定杨浦科技馆3名人员进行公开述职,
4、2017年1月 10日前,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后由区科委(协)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进行投票测评选取2名优秀名额(等次评选表附后)。同时对其他考核等次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会后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5、1月17日前,公示后无疑义者,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
6、1月25日前,考核结果汇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事业人员薪级、岗位津贴以及事业人员奖励、辞退的依据。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可在原薪级工资基础上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年度考核累计五年合格及以上的,可在现岗位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和岗位津贴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和岗位津贴的考核年限。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
1、考核委员会成员: 王志俊、吴晓童、马庆、郑蕾、童惟平、沈昕、王鋆。
2、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党群科、办公室、机关工会共同实施。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