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委﹝2014﹞12号
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江湾城E3-07地块项目,东至国安路、西至清流环一路、南至国航路公用绿化带、北至E3-04、E3-05地块,建设基地面积分别为10245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内容为:4幢住宅楼(1#楼地上6层、地下1层;2、3、4#楼均为地上7层,地下1层),地下一层停车库,及配套辅助用房(开关站/垃圾站)。总建筑面积18429平方米,其中地上12994平方米、地下5425平方米。
我委已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完成了该项目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
本项目通过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各管理部门提出了以下具体意见,请建设单位予以落实。同时请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时对各管理部门意见和相关专项审查、专项技术评审等评估报告意见的落实情况予以把关。其中1#楼为6层住宅,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应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请在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予以落实。
一、规划
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建筑立面,确保与南侧一期相协调。
(二)适当增加机动车停车位,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二、抗震
请按市抗震办沪建抗杨[2014]9号意见落实。
三、交警
请按市交警总队(2014)沪公交建字第0010号意见落实:
(一)按总平面图(施建—JZ1)。允许基地开设1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清流环一路,出入口宽度11米。另同意在国安路开设1处消防、行人出入口(不设进口坡),出入口宽度9米。
(二)工程竣工前按相关程序报市交警总队验收。未经许可,不得启用。
四、交通
(一)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类型及数量。根据送审总体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项目位于内外环间区域。总建筑面积18419㎡(地上建筑面积12994㎡,地下建筑面积5425㎡),主要含住宅12730㎡,共121套,每套建筑面积均在100-150㎡;共配置116个小型客车泊位(地面26个、地下90个)、5个无障碍停车泊位(地面1个、地下4个)。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以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配置机动车泊位方案。未经我委同意,核定的机动车泊位类型和数量不得减少。
(二)关于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根据送审初步设计文件,项目配置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含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在项目施工图设计中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4.1.7、4.4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第17章、19.13的各项具体规定,在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的内部设计中保障车辆行驶的内部通道和坡道宽度、停车方式、各类型泊位尺寸、主要通道的转弯半径(内径)、坡道纵坡及缓坡设置、净空高度等主要设计指标以及其他相关设计符合规定;同时,停车场(库)内各类型泊位设置应避免与消防、民防、市政等其他设备设施相互影响。
(三)关于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志设置。项目应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DB31/T485-2010)的具体要求,根据停车场(库)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情况,在竣工验收前规范设置各类标志。
(四)关于停车审查意见的后续落实。项目应在施工图审查中按照上述第一、二项的具体要求,细化落实机动车泊位类型、数量及停车场(库)内部设计等相关指标,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在竣工验收前按照上述第一、二、三项的具体要求建设落实。未经区建交委组织验收通过,停车场(库)不得投入使用。
五、卫生
应按杨卫建项发字(2013)第0095号审核意见落实。
六、市政与水务
请按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意见与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意见落实市政、水务方面要求。
七、绿化市容
请按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规建(2014-2)号意见单落实绿化、环卫等要求。
并应落实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关于绿化部分的意见。
八、气象
请按沪防雷[2014](建总)字第0010号意见落实。
九、民防
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应按规定配建民防工程,结合建设民防工程不少于1302平方米。民防工程已在建设单位开发的新江湾城E6-02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中予以落实。
十、环保
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具体以经审批通过的环评意见(杨浦区环保局[2013]163号)为准。
十一、发改委
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设计文件。
十二、房管
(一)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单位应在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为1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不低于30平方米。
(二)周边市政道路需与项目同步交付使用。
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