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撤销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3所职业培训机构部分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取号:JB2300000-2021-049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标题:关于同意撤销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3所职业培训机构部分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文号:静人社〔2021〕67号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成文日期:2021-12-08发布日期:2021-12-15
关于同意撤销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3所职业培训机构部分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关于同意撤销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3所职业培训机构部分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各有关职业培训机构:
你们单位《关于撤销部分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你单位培训实际,经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撤销你们单位部分职业培训项目。
此复。
***:《同意撤销部分职业培训项目单位一览表》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
同意撤销部分职业培训项目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撤销项目 |
1 | 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仓储管理员(四、五级)、电工(四、五级)、互联网网络管理员(四级)、形象设计师(四、五级)、客房服务员(会务)(四、五级)、餐厅服务员(四、五级)、客房服务员(四、五级)、家政服务员(四、五级) |
2 | 上海尼普顿职业培训学校 | 商品营业员(食品类)(上岗)、电子商务应用(三级)、形象设计师(五级)、商品营业员(日用百货)(四级)、商品营业员(食品)(四级) |
3 | 上海育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西式面点师(四、五级)、物业设施设备操作(专项职业能力)、物业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专项职业能力) |